20080406

未申请ICP备案网站依法免费关闭

注意:
1.所有图片必须设置成 alt="" moz-do-not-send="true" ,以免被缺省设置为附加在邮件上;
2.所有类似URL文本,要反复核对没有缺省添加<a></a>标签;


对不起!您的网站访问已暂停服务!   

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规范、细化互联网行业管理流程,促进我国互联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制定了《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根据《工作细则》 “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先备案后接入” 相关精神,所以暂停没备案网站的相关服务
由于您的网站在开通没有申请ICP备案而被暂时关闭!请速按以下方法申请备案!(全免费)
如果您已取得ICP备案号,网站也被关闭,则有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只要有任何一点都将被关闭)
1、空间中绑定的域名与备案信息中登记的域名不相符 解决办法:重新备案或修改备案记录 2、空间中绑定的域名有尚未备案的(系统提供的三级域名以外)[重点] 解决办法:重新备案或修改备案记录 3、网站首页未能添加ICP备案号信息 解决办法:立即修改网页添加备案号信息 4、网站目录下未能建立cert目录的,或cert目录建立位置不正确 解决办法:立即在wwwroot目录下建立cert目录 5、cert目录中上传备案证书文件名不是bazs.cert的,或者由主域名访问无法查询到bazs.cert的 解决办法:立即将电子证书bazs.cert上传至cert目录中并必须可通过 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即出现文件下载提示)
为什么要备案?

网站将被关闭直到通过审批,只有获得ICP备案号及证书后才能重新开通网站!
此次备案清查为全国性的,无备案的或备案不完整的网站将被责令强行关闭,直至备案通过才能重新开通。为了使您的网站能正常运营、保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允许耽误您10分钟宝贵的时间,按以下说明提交网站备案申请!
此备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因未备案导致站点关闭或其他损失及责任由网站购买者及单位自行负责
同时提醒您,网站被关闭期间(并不影响您的备案审批),仍然可以进行网站ICP信息备案补办工作,经补办ICP信息备案的网站,在各地通信管理机构审核通过之后,可以重新开通。
ICP信息备案流程图:http://www.miibeian.gov.cn/share/liuchengtu2.jsp 具体演示见下!

注意: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并长久有效!否则无法通过备案审核!
备案具体演示

登陆《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miibeian.gov.cn/

申请注册备案:http://www.miibeian.gov.cn/term.jsp

(用户名可以用姓名或网站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定要真实,其它资料也要真实)


手机验证码、邮件验证码分别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发给您,因此请您填写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和邮箱!
以您收到的用户名密码登陆

点上部菜单栏中的“修改信息”。注意:必须填写真实有效联系信息,否则无法通过备案审核!

用户信息修改后进行“ICP备案信息采集”添加操作,点“ ICP备案信息采集 ”中的“添加”

 

填写完以上第一步表格后进入第二步

关键词:

服务器所在地:上海 接入商:中国网通上海分公司(或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

注明: IP=61.152 开头 请选上海市电信... IP=210.52开头 请选中国网通上海...公司。

网站接入方式 :虚拟主机 IP:请查空间ip 或FTP ip

使用域名列表:请输入你所有的,此网站在使用的域名(其它网站没输入过的,免得冲突而通不过)

开设栏目其它


完成后等待信息产业部通知即可。
下载备案证书

无论备案成功与否,信息产业部都会在3-30天发邮件通知您备案审批结果,所以您的邮箱一定要填写最常用且最稳定的!没收到通知请不要在次提交。免得冲突而通不过审批!
收到备案成功的通知邮件后,请按邮件中的说明下载电子证书并放在空间内。备案证书文件下载须知:
  ①.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通过下列地址 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
  ②.将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如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③.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带有超链,超链目标指向www.miibeian.gov.cn。